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和2-3龄幼虫期施药,防治效果较好,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力较强。本品的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阻断运动神经信息,使害虫在短时间内麻痹、拒食脱水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属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