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每亩用水40-75公斤,均匀喷雾,药后保持田间水深2-5厘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新型选择性杀虫剂,触杀作用强,
也有胃毒作用。 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一般施药后3-7天才能看出效果,对成虫没有直接杀伤力, 但可缩短其寿命,减少产卵量,并且产出的多是不育卵,幼虫即使孵化也很快死亡。对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喷洒注意药液不宜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现象,施药时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配药和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
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催
吐,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
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