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在三螟卵孵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2.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沙蚕毒类低毒神经毒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传导和一定的杀卵作用,对防治水稻三化螟有良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时要仔细阅读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2.本品对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乏力、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