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药适期掌握到幼虫盛发期防治效果较好。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其作用机制为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对昆虫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 本品用于甘蓝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施药时穿防护服,戴橡胶手套、防毒口罩等,以免药液吸入接触皮肤和眼睛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食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