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铃幼虫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拒食作用,害虫接触药液后,迅速出现中毒症状,并产生神经毒素导致害虫死亡。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 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防毒手套、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不慎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