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发生或危害初盛期喷药防治。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也有一定的驱避和拒食作用,可有效的防治苹果树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