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外观白色粉末,熔点189-190℃,水中溶解11.6g/L,溶于丙酮、二甲苯,与碱性溶液反应生成水溶性盐。稳定性好。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2.开启产品包装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对使用后废弃的包装物,应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妥善处理,但必须远离住宅区和水源。农药包装不能作为它用,绝不能用盛过农药的容器来装食品、酒、油等,也不能用来盛放粮食和饲料。
3.使用本品是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用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万一着火,应及时灭火。可用喷淋、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其他灭火剂扑灭。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目前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