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一年生杂草,每亩按推荐剂量加清水60升均匀对杂草定向喷雾。
2、本品残效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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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内吸性的除草剂,并有一定的触杀性能。被植物的根和叶吸收入植物体后抑制植物的光合作用,致使叶面变黄,最终死亡。本品用于非耕地的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杂草的防除。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内吸性除草剂,并具有一定的触杀性能,在麦田中禁用。后茬易种甘蔗或棉花,轮作花生、大豆、西瓜的间隔应在240天以上。本品不能在果蔗田使用。
2、该剂对多种作物的叶片有杀伤力,应避免药液飘移到 作物叶片上,桃树对该药敏感。
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仔细冲洗皮肤。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如误服应立即漱口,饮大量温水催吐,用阿托品解毒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和儿童小孩触及不到的地方。
2、不得与其它农药、种子、食物和饲料混放。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