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甘蓝小菜蛾发生高峰期使用效果最好。
2.本品没有杀卵作用,杀虫的速度较慢,施药后3天才出现死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害虫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性强,不能杀卵,害虫与药液接触后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
2.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或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和剩余的药液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的早期症状包括有瞳孔放大,行动失调和肌肉震颤。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脱去占有药液的衣服,用肥皂和水清洗沾有药液的部位。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明火及儿童。
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