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一般在水稻插秧后10天时施药直接均匀撒施或拌土均匀撒施。施药时要保持水层。 2.播种时不能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属于中等毒胆碱酯酶抑制剂,对水稻田的稻瘿蚊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此药对鱼类、鸟类有毒 ,应避免药剂污染河流和水塘及其他非目标区域。禁止在河塘水体中冲洗施药器具。
3、国家规定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作物上。
4、本品易经皮肤进入人体,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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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