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5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产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在玉米上的安全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有机磷农药与三唑类杀菌剂的混剂,用于小麦、玉米、花生种子的包衣。可有效防治地下害虫如:蛴螬、蝼蛄、金针虫等地下害虫,并对小麦白粉病和玉米丝黑穗病有预防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甘蔗等糖类作物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本品是供精选的优良种子直接机械包衣或手工包衣使用的,切勿加水稀释或加入其它农药。
3.本品对鸟类剧毒,对鱼类中毒,对蜜蜂、家蚕高等毒,应避免对其影响。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用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本品属高毒,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在种子包衣或包过衣的种子播种时不可吃东西或饮水。工作后应
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
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
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催吐、洗胃。若
判断为甲基异柳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
保护气管和食管。(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