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为杂草4-6叶期、株高10-15厘米时,用水量30-40升/亩。采用行间定向茎叶喷雾法。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可通过植物绿色部位(茎、叶)吸收,向地下根茎传导,将杂草连根防除。本品对柑橘园多种杂草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制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本品施药后5天内禁止割草、放牧、翻耕等。
5、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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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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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