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施药适期应掌握在害虫低龄若虫期均匀喷雾。 2、水稻生育中后期,稻飞虱成虫,若虫主要集中于稻丛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飞虱和叶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与碱性及强酸物质混合。 2.本品对薯类作物有药害,使用本品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
3.施药时穿戴防护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蜜源作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禁用,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并及时送医院救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