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在卵孵化盛期,用本品均匀喷雾;防治稻飞虱,于卵孵盛期,用本品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产品性能稳定,使主剂的作用充分发挥,提高了药剂的表面活性和延展性能,可迅速渗透植物叶片,击穿害虫体壁,药效快速。药剂入水后迅速转变为沙蚕毒素,进入虫体直接破坏害虫神经系统,瓦解代谢解毒酶系—细胞色素P450,迅速杀虫,抑制害虫抗药性的产生、遗传。具有沙蚕毒素类和氯化烟酰类杀虫剂的特性,具有触杀、内吸、熏蒸三重功效,全方位杀死害虫,且不易与其它农药产生交互抗性,对抗性害虫敏感。对顽固性水稻害虫如稻飞虱、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等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喷药时做好安全防护,戴好口罩、手套、穿好防护服、胶鞋等。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用药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最多用药次数:2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的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