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适宜于梨树梨木虱盛发期用药,视虫害发展情况施药,喷雾要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化合物与油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梨树梨木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及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喝少许盐水,立即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后,立即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