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有机磷和苯甲酰脲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和甘蓝小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棉花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复配制剂,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有机磷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