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小菜蛾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双重作用机理,不具有内吸传导性,但有较好的渗透性。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萝卜、青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应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其它商标:商标注册证第3463961号(商标应统一放在边或角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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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