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直接兑水稀释,用水量每公顷600-750公斤(每亩40-50公斤),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宜在幼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杀虫活性较高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推荐剂量范围内使用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勿与碱性农药混用。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安全间隔期:萝卜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青菜2天。每季使用不超过3次。
2、本品对鱼、虾、家蚕、蜜蜂等毒性高,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不能使用,在其周围使用也应十分注意,防止污染发生中毒事故。3、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施药后液压及时用肥皂水洗手和衣物。4、包装物不得挪作他用,弃置包装废物时,切勿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神经毒剂,接触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中毒。急救措施:污染眼睛及皮肤时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者应洗胃,不能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