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棉花棉铃虫、小麦蚜虫初发始盛期施药,注意叶面两面均匀喷雾。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小麦、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
3、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禁止在河塘沟渠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最好在傍晚用药。
5、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防化长袖衣裤和胶鞋,戴防毒口罩、手套、眼罩,施药时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6、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采取引吐、洗胃、导泻措施(清醒时才能引吐),医生可用阿托品、解磷定等药品对症治疗;治疗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药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3、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其救援措施。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