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铃虫卵盛孵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产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因此宜应选择傍晚施药。3、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工作人员在施药时,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等,并不得进食,吸烟、饮水等。工作完毕后,要洗净手、脸等。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若不慎中毒立即带标签就医,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及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该产品易光解,应避光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碱性物质同贮同运;防止雨淋受潮和曝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