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飞虱盛发初期,水稻分蘖期进行常规喷雾,要重点喷洒水稻中下部或茎基部,以均匀喷湿全部叶片药液欲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它通过抑制昆虫的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迅速击倒,不反弹。可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认真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3次。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
5.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它裸露部位。
6.本品为液体,开启药瓶时防止用力过大,以免药液撒溅。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样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急救治疗: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平躺。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适请就医。
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可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和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
2.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防止雨淋、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