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间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情况发生用药。
2、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
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要尽量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减缓害虫抗药性产生。
4、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使用时,请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农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2、中毒急救:如有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立即用肥皂或者大量的清水冲洗;若误服中毒,应立即使之呕吐,并送医院;如在喷雾中有不适或中毒者,应立即离开现场。
3、本剂无特殊解毒剂,送医对症治疗。
4、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8777990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及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等混合运输贮存。
3、使用后容器需集中深埋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