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虫害发生初期施药,虫龄较大时应适当增加药剂用量和施药次数;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早、晚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复配杀虫剂,同时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大量接触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惊厥、昏迷、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