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选择在稻飞虱盛发初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
2、要喷到飞虱集中为害的水稻茎基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熏蒸和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他用。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5、由于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某些水稻品种如农1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
8、配药和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胶皮手套等,以避免皮肤和眼睛;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0、避免孕妇以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2、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3、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