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经过催芽后播种的秧田中使用,在种子根具有吸收能力时施药。
2.施药时盖土必须湿润、水分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酰胺类除草剂,并含有安全剂解草啶的水稻秧田除草剂,它可以保护水稻幼苗而杀死萌发的杂草。能防除水田中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节节菜、鸭舌草、牛毛毡稗等大多数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部分双子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4.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和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发生中毒,无特殊解毒剂,请携带标签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