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棉花棉铃虫,于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复配的杀虫剂,用于防治棉花大龄棉铃虫,持效期7天左右。 |
注意事项 | 1、棉花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勿将本品与碱性制剂和铜制剂等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应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4、配药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5、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6、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发作他用。所有施药器具,用后立即用清水清洗。7、本品对鱼、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及污染上述场所。 8、果园中不宜使用本品,苜蓿和高粱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轻微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等。严重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缩小、呼吸困难、抽搐及昏迷现象。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丙溴磷解毒剂:阿托品、肟制剂,如双复磷。氯氰菊酯: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3、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