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期间施药,注意兑水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按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