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低龄幼虫期兑水稀释后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
※在土壤中易降解,在常规剂量范围内对作物安全。
※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用前应详细阅读标签,按说明使用。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本品用于甘蓝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携此标签送医就诊。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远离儿童、火源或热源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