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飞虱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本品。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宝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生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或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入眼中,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中毒,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