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棉铃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施药要均匀。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喷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6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对水生生物、蜜蜂、蚕极毒,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时应戴防护口罩和手套、穿干净的防护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完毕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阿托品1-5mg皮下或肌肉注射;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