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要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用药一次,可 |
产品性能 | 本剂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在土壤中不移动。 对棉花上的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域、蜂场及桑园等。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剩余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严禁它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
5、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紧急医疗措施:饮大量水催吐,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请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