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豆荚螟应于初花期开始施药,每5~7天施药1次。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菜豆上豆荚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菜豆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4.本品对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芹菜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5.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可能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防治方法使用。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过量皮肤接触可能产生典型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4.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本品含有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静脉注射阿托品(Atropine)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