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1次。
2、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 |
产品性能 | 毒死蜱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抑制害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虫体内的乙酰胆碱大量积累,使其高度兴奋,中毒而迅速死亡。对害虫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对棉花上的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注意保护皮肤和眼睛,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手脸。
4.为保护蜜蜂,施药时应避开作物开花期,施药器械的清洗及残剩药剂的处理应远离水源。本品对家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昏、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出现腹痛、抽搐。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食应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诊治。中毒可采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使用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国家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注意防火、防潮。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