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2叶期前田间浅水层施药,药后保水层3-5厘米5-7天。建议制剂用药量为12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用于水田防除以种子萌发的禾本科杂草,一年生莎草及一些一年生阔叶杂草。水稻对丁草胺有较大的耐药力。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灌水过深或田块缺水都有可能产生药害。
3.要按登记用药量用药,水层不可过深,避免淹稻心叶。
4.丁草胺对鱼类毒性高,不宜在养鱼的稻田使用,清洗液不能倒入池塘。
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戴口罩、防护罩、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和抽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发生中毒请及时携带标签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2.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应要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防中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