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幼虫低龄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2次。
2.本品对玉米、高粱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兼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用于甘蓝菜青虫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5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流涎、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往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光、避热,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不能与食物、种子、动物、饲料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的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