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桑园和水稻田埂杂草低龄期至生长旺盛期,每亩对水30-40升,均匀定向喷雾于杂草叶面上,严禁药液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灭生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具有强内吸传导性。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地下部分有很强的破坏作用。适用于桑园和水稻田埂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
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灵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4.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7.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施药6小时后下雨,对药效无明显影响,不必重喷。
9.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10.施药后残液严禁倒入河流中,器具禁止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
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无解毒剂,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贮存,贮运时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