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化始盛期至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6~7天再施药一次。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
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且远离儿童,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