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期应掌握在低龄幼虫期.
2、施药时要避开中午强阳光,以免中毒。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麻痹神经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 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的最多使用3次。
2. 薯类对本品敏感,避免飘移药害。
3. 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4. 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戴上口罩,避免吸入药粉。施药期
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避免孕妇及哺乳
期妇女接触本品。
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
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
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
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
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即表现出来。
2.若药粉不慎溅到皮肤上,请速用肥皂水洗净;若溅到眼部及周围,立
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3. 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
定 ,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
他商品同贮同运。3、装运时防火防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