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桃小食心虫于卵孵盛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或熏蒸作用。具有活性较高,药效较迅速,对苹果食心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1.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阴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