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施药时水量要充足,注意喷雾均匀。在晴天无风时均匀喷雾稻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农业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有很好的效果。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施药时要保护好皮肤和眼睛,戴好口罩,避免通过吸入或接触药液中毒。施药后用温肥皂水洗净手和脸。4、本品不能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不慎沾染皮肤,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要移至通风处救治,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并加锁保管。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本品要贮存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并远离火源和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