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飞虱发生初期,按照推荐用药量,均匀喷施,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使用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和触杀作用。其杀虫机制主要是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烟碱型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受阻从而使害虫麻痹直至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制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
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沾附皮肤或溅入眼睛即用大量水冲洗10-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