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介壳虫若虫盛发期开始施药,间隔期10天左右,连喷3次为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和熏蒸性能。有一定的杀卵作用。用于介壳虫的防治,宜在若虫大发生期使用。 |
注意事项 | 1、在柑橘上一季最多可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和蜜蜂高毒,不要在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疼、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一旦中毒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解毒药品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及眼睛接触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