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二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一般加水50~6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渗透作用,能有效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酶的合成而导致害虫死亡,对水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该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作用机理单一,宜与作用机理不同的农药合理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毒性较高,不应在养鱼水稻田使用,及避免药液流入鱼塘,养蜂区、蚕桑地区不宜使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及时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