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宜于秧苗二叶一心期(稗草1-3叶)用药。拌土20公斤/亩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须保持水层3-5厘米,保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独特的缓慢释放药效的功能。具有良好的除草活性,可防除水稻田1-3叶稗草、莎草科及多种常见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剂仅适合药土撒施,不得用于喷雾,药土应随拌随施,以防挥发失效。
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等,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重沙田、漏水田不宜使用,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
4.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废弃包装物应按国家法规处置,不得盛装其他物品。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禾草敌: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摄入量大时对胆碱酯酶有轻度刺激。若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误服清醒时引吐,解毒剂为阿托品。 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若误服,要催吐。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贮运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