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稻飞虱初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本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单剂。杀虫机制是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该药具内吸性,对昆虫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水稻上的稻飞虱。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是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防止污染蜂场、桑园、鱼塘。禁止在河墉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2、中毒者应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脱掉衣裤,用肥皂水彻底冲洗。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等。对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但要防止肺水肿发生。3、治疗以阿托品疗效最佳,用0.5-2毫克口服或静脉或肌肉注射,每15分钟重复一次,维持阿托品化直至中毒症状消失。4、中毒者禁止使用吗啡和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避光、干燥、通风处。2、严禁与食品、种子、饮料等混放。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管。3、运输中轻装轻卸、严禁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