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盛发初期施药一次,注意喷雾要确保药液喷洒到水稻中下部或茎基部。
2. 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的烟酸乙酰胆酯酶受体,与其极高的竞争性结合从而破坏昆虫的中枢神经正常传导,使神经麻痹后死亡,防治水稻的飞虱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产品在水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该原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中毒急救:如发生误服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