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大豆出苗后1-3片复叶期,禾本科杂草出齐3-4叶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最多用药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环己烯酮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具有较强的传导性,并在土壤中持效期较短。通过破坏禾本科杂草的顶端和节间组织的细胞分裂而导致杂草死亡。可有效防除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大豆上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为环己烯酮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3.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这些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5.使用过的喷雾器,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喷其它的农药。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7.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