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始盛初期,进行喷药防治。药剂要喷到飞虱较集中地水稻植株的中下部。
2.大风天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和对害虫击倒力较强的特点。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劳动安全保护:施药时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4.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及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用药,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的报道。
2.急救措施:若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本品,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洗胃,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