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开花前或开花初期喷施,兑水量20-30升/亩,对准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定向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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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光谱灭生性除草剂,杀草谱广,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植物。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对土壤中潜藏的种子和土壤微生物无不良影响。可防除一年生、多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科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内吸性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接触棉花绿色部位,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2.药液应用清水配制,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
3.在杂草10厘米以下、生长旺盛且土湿润时施药效果最好,防除15厘米以上杂草、小飞蓬等抗性杂草或土壤干旱时应使用推荐范围的高限,并适当加大兑水量。
4.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5.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可能会降低,田间有积水时请勿施药,待田间积水消失时再施药,最好选择晴天施药。
6.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
7.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喷雾桶内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
8.本剂没有土壤残效作用,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或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若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明火及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