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将本品按体积1500-3000倍用水稀释并混匀,应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使用时全面喷洒于桑叶正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对成、若螨有效,在温度高于27℃时,本品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桑树朱砂叶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桑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家蚕有毒,使用时不得靠近蚕室,本品及包装、用药器械不得置于蚕室内。对蜜蜂和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区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
3、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高温、高湿下,本品高浓度使用可对作物的新梢嫩叶有药害。使作物趋曲,或有班点。
5、用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有轻微的刺激。
急救措施:当药液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并换衣物。当药溅到眼中,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请饮用大量牛奶、清水,并携带本产品标签就医,对症治疗,不要引吐。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阴凉的仓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并备有灭火器材。
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
3、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